謝謝版主好文分享,「意外訪客─《派翠克一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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蟄居遠方,一直守著熱烈的陽光。每每聽聞「台北電影節」或是「金馬影展外片觀摩」的消息,心底仍會糾結一下,悄悄為自己的缺席遺憾。早年趕赴影展的記憶,彷彿仍深深烙印於腦海。這樣的季節,總要委託家人朋友幫忙索取節目手冊,其實網路裡頭都有訊息,不過,依舊喜歡翻閱手冊的質樸感受。我想,大概自己真的老了。雖然關注著影展,但是通通淪為一場歡天喜地的悵惘。缺席久了,忽然找不到回返的路途。只能依賴著商業映演,或是積極搜尋影碟,稍稍彌補缺漏的痕跡。



今年,在毫無規劃的時間點上巧遇了「金馬影展外片觀摩」,一個立冬時節,天氣卻溫騰騰,早餐過後,家人擬定的晚餐邀約前夕,突然興起奔赴影展的念頭。心裡揣度,信義威秀的1213兩廳皆放映著《派翠克,一歲半》,應該分攤了大多人潮吧。忽略座位滿滿的可能性,率性搭上捷運,直奔信義威秀。距離上一次在信義威秀觀賞「金馬影展外片觀摩」影片足足已經六年,哇,歲月不饒人。當我冒著悶汗,找到臨時售票攤位,昂揚的興頭頓時熄滅,因為座位售罄。退到一旁,看著人潮一波波湧進入口。


  其實這樣也好,沒有遺憾,開始思量多餘時間的計畫,想去誠品繞繞?購買明天的其他影片?星巴克喝咖啡?逛逛商圈?當我在長廊翻閱影城提供的電影雜誌,一個中年婦人突然出現,問著旁邊的男人「要不要看《派翠克,一歲半》」?貌似上班族男人冷冷回她「我有票」。兩人應對驚擾了我,婦人立刻將眼光掃向我「要不要看《派翠克,一歲半》」?於是,我買了票券進入13廳,離開演大約已過十五分鐘。找到空位坐下,拿出長外套,Goran在銀幕上替一位男人看診………


新婚伴侶SvenGoran決定領養小孩,讓家庭更完整,毫無預警來了一個Patrick,掀起軒然大波。政府認養機構因為去函的標示不清,使得一歲半的小娃剎時變成十五歲的青少年。Patrick意外地闖入SvenGoran精心營造的家庭,一如SvenGoran意外地闖入一個異性戀中產階級的社區。究竟是什麼因素促使Goran汲汲想要小孩?家庭一定需要小孩才完整嗎?領養的小孩畢竟不是己身所從出的血肉,Goran追求的是一般社群所營造的神話嗎?他需要依靠神話生存嗎?異性戀對於家庭的想像影響了Goran對家庭的想像嗎?影片倒是未交代清楚,不過,或許可以視為編導想創造一種同志家庭認同的想像。


  雖然瑞典已是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但是同性之間的愛欲嗔癡依舊擺脫不掉「變態」的標籤,看看隔壁鄰居散發的不友善態度,甚至連小孩都亂按門鈴、砸石頭以表自身清高。家庭教育承襲、影響的成效果真如此驚人,小孩仿效成人思想繼而複製的行為在此表現得淋漓盡致。同志伴侶所追求的養育權利,相對於異性戀習以為常的家居生活,平權運動似乎依然伸展不開,無怪乎當Sven建議養狗時,一種荒謬隱隱滲透出來。


或許全世界的官僚體系都是一樣的顢頇迂腐,當SvenGoran前往社福單位試圖釐清兩方的認知時,領導不在,機構幾乎停擺,必須等待上班日再處理。終於等到上班日,領導上層毫不避諱地陳述十五歲的問題少年Patrick就是同志家庭的被領養人,彷彿老天賜與的禮物,歧視氛圍不言而喻。為何同志伴侶不能領養年紀輕的小娃?為何燙手山芋必須丟到同志家庭之中?細細研析,發現荒誕處處,譬如讓邊緣小眾的同志家庭領養問題少年,似乎就可以解決社會亂象(Patrick的意外現身即是亂象之一)。譬如強調異性戀為重的社會價值之中,毫不在乎青少年的觀感等等。


  由於如此,戲的張力才能繼續擴展,當同志家庭遇上問題少年,衝突一觸即發。Sven(結過婚、育有一女)其實還未準備好當父親(同志家庭的長輩),夜半偷偷抽煙,洩漏緊張情緒。Goran比較接近家庭中的傾聽者、協調者(而非掌控者、執舵者)角色,PatrickGoran的情誼慢慢加溫,抵觸漸漸磨平。遺憾的是,PatrickSven針鋒相對,處處不合。Patrick刻意以言語羞辱同志,挑釁Sven,保障自身的安全,沒料到Sven統統聽進去了,絲毫未有疑慮(未曾想到青少年的叛逆行徑,或許只是對於環境的不安全反應)。於是乎,Patrick的震撼激發Sven的不滿,Sven的反彈導致Goran的決裂。


  三個人都面臨了抉擇:Sven應該(委屈)留下或(被迫)離開?

            Goran該選擇家庭或愛情?

            Patrick該選擇同志家庭或單親同志家庭?


  Goran當然需要愛情的刺激和滋潤,但是他選擇了Patrick,放棄了Sven,這也說明當初他欣喜若狂,準備迎接小娃的心情,他想要一個家庭,一個有老爸、老爹和孩童的家庭,只是他還未準備好迎接自己的小孩提前進入了青春期。當Goran繼續磨練扮演父親的角色,與Patrick的互動漸漸合宜,尤其兩人都喜愛花藝,基礎延伸,接納彼此。家庭的概念慢慢由GoranPatrick詮釋出來,恍若父子、恍若母子、恍若朋友,家庭內涵裡的寬恕與包容與愛,在庭院拍賣、餐館用餐、挽回Sven的披薩與鄉村音樂裡一一獲得實踐。


當種種衝突漸漸平息,Patrick暫時棲息於此,Goran隻身支撐著家庭──自己想像的完滿同志家庭已然分崩離析──Goran決意自己領養Patrick,劇情瞬時翻轉,社福機構替Patrick找到了領養家庭。所有波瀾彌合之際,卻再也無力堵塞情感的悄悄滋生。這部影片一再對家庭提出辯證,首先捨去原生家庭,捨去異性戀組合的家庭,強調這是一對同志組合的家庭,緊接著卻變成單親同志家庭……變異的起伏巨大(但是可以想像),所以,家庭應當是一個可以解構與建構的空間。於此,同志的家庭想像蔓延,凝聚著PatrickGoranSven的認同,重新提醒三人對於家庭的定義。


若是從Patrick的視角切入影片之中,一種悸動餘波蕩漾……一個外來者,一個異性戀的青少年,進入一個合法的同志婚姻家庭,乍見溫和的Goran,以及陽剛的Sven,他該擔心自己被施暴或強姦嗎?這是社會輿論的刻板印象,還是一種無奈的迷思?同志指的是喜歡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並非指戀童傾向,為何會被世人混為一談?看看周遭世界,多少父親逞獸慾侵犯女兒,難道毋須防範嗎?Patrick的觀念若非原生家庭教育造成,也是社會教育的變形再製。Patrick散發的暴力傾向,雖是對環境的驚慌、不適應,難道他不是權力的擁有者(詮釋者)嗎?


  於是眾人擁有了恐懼的權力,一再非議同志、同志家庭。劇中最有力的荒謬觀點,當學校施打預防針,鄰居小學生問醫生Goran什麼是同志?Goran答述。原來小學生無知何為同志,卻被恐同附身,隨著家人騷擾Goran一家,隨後父親趕到,指責Goran的同志身分,不許碰觸自己的小孩。同志傾向與戀童傾向,原本即是相異的詞彙,偏偏被操弄誤解,而且忽略其中的種種差異。邊緣小眾總是必須付出龐大的代價,爭取自己的認同,以及權力(權利)。


劇末,SvenGoran盡棄前嫌,SvenPatrick釋出善意,終於有了完滿的結局。雖然觀影期間,往往可以猜到劇情的轉向、人物的糾葛,或是歧視的呈現,但是並不妨礙觀賞的情緒,一路順暢安抵終局。這些大剌剌的偏見,醒目得遍地橫流,不知離開影城場所之後,會不會有人思考這些迷思如何被塑造?迷思背後的意識型態或組織結構如何深深烙印在世人心中?


  但願,早日能夠在台灣土地上看見屬於我們自己的同志合法婚姻與同志合法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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